close
今天看了國語日報上面的一篇文章,
文中提及叛逆還是行為障礙要怎麼判斷。
它列出了八點:
如果符合四項以上就要注意叛逆這個問題,
若是有六項以上符合就要注意是否有行為障礙了。
我比對了一下我們家的一號小天王:
1.常失控發脾氣。
(嗯,有!常常上一節課還好端端的,下一堂課就整間教室跳來跳去。
到處惹小朋友,老師提醒他要回座位,他就很生氣的對老師兇。)
2.常與大人爭辯、出言頂撞。
(幾乎是每天都會發生的事。)
3.反抗成人的要求或規定。
(只要是規定或是要求,十項他有五項都會說:我不要!)
4.故意干擾或惹惱別人。
(拿小石頭丟導護生,拿果實丟同學,嗯…這都是蓄意的。)
5.常自己犯錯卻怪罪別人。
(這倒不會,他只會說別人也有做同樣的事情。對於自己做的事都會承認。)
6.常讓別人覺得他難纏、討厭。
(一天到晚有人來告狀說他很煩,老是干擾上課。要不然就隨便弄同學。)
7.常怨恨生氣。
(這沒有常,只是偶爾。他最常做的事是笑瞇瞇的惹怒別人。)
8.常有懷恨或報復的心態。
(這傢伙要求公平,別人打他一下他也一定要打回來。但感覺應該是不會懷恨。
不過我總不能他對別人丟石頭,我還讓別人丟回來吧。這太危險了。)

有五點符合,有兩點符合一半,有一點沒有!!
那看來我們家的小天王應該是介於叛逆跟行為障礙這兩者之間。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yafang052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